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烟台公路枢纽总体规划环评公示

发布日期:2012-02-20访问次数: 字号:[ ]


  烟(台)威(海)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
 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》的要求,烟台市交通运输局委托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对“烟(台)威(海)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”进行环境影响评价。现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:
  一、规划概要
  规划名称:烟(台)威(海)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
  规划概要:烟台、威海为《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布局规划》确定的组合枢纽。规划期限为2011-2020年,包括客运枢纽规划和货运枢纽规划。其中烟台规划8个客运站和9个货运站,布局方案分别见表1和表2。
  二、规划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
  规划编制单位名称:烟台市交通运输局
  地址:烟台市南大街159号烟台交通大厦 邮政编码:264000
  联系人: 刘玉山

  三、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
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: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
联系方式:
  电话:010-58278835,电子信箱:zhangqj1030@163.com
  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0号院办公楼1003室,100013
  联系人:张前进
  四、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
  (一)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
  1.规划编制单位和评价单位签订评价合同
  2.落实评价人员、调研、收集资料、踏勘现场
  3.环境现状分析、预测分析、协调性分析,编制报告书,提出环保对策与建议,给出结论
  4.召开专家审查会对报告进行评审
  5.根据评审意见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,由规划编制单位上报环保管理部门
  (二)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
  1.规划概况;
  2.规划区环境现状;
  3.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预测和分析;
  4.规划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分析;
  5.环境保护对策与减缓措施;
  6.环境管理、监测与跟踪评价;
  7.执行总结。
  五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
  (1)对该规划的看法和态度,以及具体要求和建议;
  (2)规划是否有利于本地区、本单位经济发展?
  (3)规划枢纽布局是否与您所从事行业规划相冲突?
  (4)规划枢纽布局对饮用水源地、居民区、学校、医院、文物古迹等有何影响?
  (5)其它需说明的问题。
  六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
  1.在环境影响评价人员调查中,直接向环评调查人员口头陈述自己的意见;
  2.在问卷调查表中,或以书面的形式向环境影响评价调查人员陈述自己的意见;
  3.以书面的形式向规划编制单位陈述自己的意见,并转交环境影响评价单位;
  4.以书面的形式向当地政府交通部门陈述自己的意见,并转交环境影响评价单位;
  5.在公众参与座谈会、论证会、听证会上陈述自己的意见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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